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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要学术会议征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科协办函创字〔2023〕7号)要求,面向科技领域征集高质量学术会议,经研究认定后,中国科协将形成《重要学术会议指南(2023)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(2023)》)。现就征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内容与领域
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,突出学术引领,促进开放信任合作。学术会议应重点围绕数理科学、化学科学、生命科学、地球科学、工程与材料科学、信息科学、管理科学、医学科学等八个领域。
征集内容为高质量学术会议,应是拟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,在全球范围内,面向科技领域召开的学术会议,包括机制性会议和单次会议。
1.机制性会议
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连续举办两届以上,且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计划召开的会议。
2.单次会议
指为贯彻执行相关决策部署,解决重大科学或技术问题,以及完成其他临时性重大任务等发起举办的高质量学术会议,单次会议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内计划召开的会议。
二、推荐名额
省科协最终向中国科协报送10个高质量学术会议。
三、推荐程序
1.省级学会、市科协或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,可推荐科技领域高质量会议,填写《2023年度重要学术会议基本情况表》,并邀请一位权威专家学者担任会议提名专家。
2.省科协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遴选,并在省科协官网进行公示。
3.中国科协成立《重要学术会议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指导委员会进行研究认定,最终形成《指南(2023)》。推荐单位在提交推荐名单的同时,同步提交入选《重要学术会议指南(2022)》学术会议的学术报告视频、专家观点综述、会议论文集等相关会议资源的,在认定阶段会予以优先考虑。
4.对于入选《指南(2023)》的会议,要求会议主办方参加会议质量跟踪与评估,参评数据满足质控要求的会议,评估结果将适时反馈推荐单位,并将评价信息纳入《指南》会议基础数据库。
四、进度安排
1.2023年2月20日前,省级学会、市科协或相关单位完成会议推荐工作。
2.2023年3月15日前,省科协完成会议遴选报送工作。
3.2023年4月15日前,《指南》指导委员会对报送的推荐结果进行研究认定。
4.2023年4-5月,中国科协正式在线发布《指南(2023)》中英文双语简版目录。
5.2023年5-6月,适时公布《指南(2023)》收录会议名单,并通过推荐单位向会议主办单位发放收录证书。
6.推荐单位应根据收录会议实际举办情况,至少于会议召开三周前告知省科协,会后及时补充提交学术报告视频、专家观点综述、会议论文集等学术会议资源。省科协将登录平台完善、更新会议信息。
五、材料提交
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(部门)于2月15日(周三)前将《2023年度重要学术会议基本情况表》(见附件)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(kjc@dlpu.edu.cn)。
联系人:杜静 丛亮
联系电话:18940836690 18841121575